1.學生證一律使用黑色鋼筆或黑色簽字筆填寫。
2.將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貼在“像片”位置。
3.“姓名”和“性別”欄的填寫,應與學生本人身份證一致。
4.“學號”應填寫本人完整學號。若為補辦,則在學號前加上大寫字母“B”,格式為“Bxxxxxx”。
5.“院系”一欄請填寫被錄取的院系全稱,不允許填寫簡稱;“專業”請填寫專業全稱;“班級”只填寫班號即可,如14231班。
6.“學制”一欄,三年制高職學生填寫“三年”,五年制高職學生填寫“五年”。
7.“出生年月”一欄, 應與學生本人身份證一致。
8.“入學日期”和“發證日期”均填“入學年份9月”,如2014年入學,填寫“2014年9月”。若為補辦,“入學日期”請填“入學年份9月”,“發證日期” 請填“補辦年份9月(補)”,必須在發證日期后寫上“補”字。
9.“家庭所在地”填寫本人父母的現居住地。
10.“乘車區間”填寫“漢中站至xx(父母現居住地)站”。漢中站--***站,有中轉站的不必寫中轉站。如漢中——榆林,不必寫中轉站西安!俺塑噮^間”的填寫必須與班級上報至學生工作部的乘車信息一致。
11.乘車優惠憑證是指乘坐火車優惠時所用,如家庭所在地不通火車,只能乘坐汽車回家的話,家庭地址如實寫,乘車區間用斜線劃掉。
12.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者,教務處將扣留該生學生證,并通知本人所在院系進行通報批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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